7月4日,黄河晨报以“商家私占停车位,我们该把车停在哪儿?”为题,刊登了运城市区南城墙路民主舞台小区附近商户私占公共停车位,造成公共停车位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该报道引起市城管监察支队的重视,支队立即责成辖区中队对南城墙路不文明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整治。 城管队员清理无人认领的临时占位设施。 祁克宁 摄 7月4日上午,接到任务后,运城市市城管支队二中队立即组织人员对南城墙路进行巡查,发现该路段的公共停车位确实存在临街商家私占停车位的情况。二中队队长张明哲说,按照城管管理规定,城管部门只负责城市路沿石以上不文明占道的行为。而运城城市公共停车位大都在路沿石以下,不属于他们管理的范畴。但临街商家私占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已严重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为此他们本着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对南城墙路商家私占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城管二中队整治南城墙路私占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时发现,因大部分公共停车位都划在商户门店前,一些商户怕影响生意,采用塑料墩或石墩占用公共停车位,致使周边车辆无法正常使用。针对此情况,二中队同临街门店店主进行沟通,告知店主自行移走各自占用车位的临时设施。如再次发现有商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城管部门将依规暂扣临时设施。 城管队员清理无人认领的临时占位设施。 祁克宁 摄 除了告知临街店主外,二中队队员对一些无人认领的临时占位设施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公共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张明哲说,城市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设施,希望所有市民遵守城市文明公约,文明使用公共设施。 记者感言 公共停车位 姓“公”不姓“私” 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的不文明现象,在运城城区不仅只有南城墙路这一个例子,在中银路、红旗街、河东街、学苑路、条山街等主次干道上,这一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一些市民为了能正常使用公共停车位,还同一些私占停车位的临街店家发生口角,弄得大家都不高兴。 公共停车位,姓“公”不姓“私”。对公共停车位的管理,看似是一件芝麻大的小事,但却能折射出一个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文明程度。结合目前运城市的市情,公共停车位的管理还要讲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相关部门在划定公共停车位的时候,应该科学合理,不能一味盲目划线造成城市部分路段车辆通车不畅的情况。另一方面,对于一些不文明使用公共停车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制止,适当的时候出台相关管理措施。 一个文明城市的创建,不仅需要城市管理部门认真履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需要市民一同来参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摒弃不文明行为。如何做?就让我们一起先从文明使用公共停车位做起,不给城市添乱、添堵。 (记者 祁克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