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下午,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严奴国一行,在垣曲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重点了解该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并对2017年该院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等陪同调研。 调研中,严奴国副检察长一行,首先到该院驻公安局侦查监督检察室进行视察,与检察室干警、公安局相关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该院检务中心、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等。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向阳的工作汇报,并与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严奴国对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二要创新法律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三要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交叠的大背景下,领导班子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真正悟透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全力推进改革,以身示范、以上率下;四要加强配合,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寓监督于配合中,统一办案思路,形成联动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在调研中要求,一要坚持以党建带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促发展,提升干警素质和能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二要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把握工作的规律性,拓宽法律监督渠道,提升工作水平;三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主动、积极延伸各项检察职能。 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向阳表示,将继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垣曲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国慧 赵丽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