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山西省高院公布从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叉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为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沟通交流,6月16日,两院与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在行政诉讼案件交叉审理工作遇到立案、送达、举证、应诉、工作衔接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达成共识。
太原中院院长侯晓东,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领导王利生,太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阴海锁、副主任温建国,阳泉中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张彩虹,阳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杜衡茂及相关行政审判人员、立案庭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侯晓东在会上指出,行政案件的审理裁判,要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既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提升,又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随着新时期群众利益诉求的自主化和多元化趋势加剧,行政纠纷数量呈井喷态势。这就需要两院两办的密切协作,努力做好与被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促进独立公正审判,强化司法在解决纠纷中的权威,引导民众通过诉讼理性化解矛盾,排除群众诉讼时的后顾之忧,努力取得各方面的良好效果。
参会人员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长效机制,统一行政执法尺度、统一行政审判标准,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良性互动机制,促进依法诉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