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划许可容积率2.36,建筑密度35%。现建成容积率2.51,建筑密度40.43%。
根据《忻州市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意见如下:
1、对该项目竣工规模31868.56㎡,容积率2.51,建筑密度40.43%予以竣工规划认定。
1、规划许可1#楼西单元2层-3层为托儿所,4屋-8层为物业管理用房。建成后2-8层为住宅。
2、西侧两个出入口上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成过街楼两处,面积分别为70.49㎡、69.06㎡,共计面积139.55㎡,使用功能为物业管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成换热站一处,面积为157.53㎡。
1、物业用房由1#楼西单元4-8层改设至西侧出入口过街楼内,托儿所由1#楼西单元2-3层改设至3#楼底层。
根据《忻州市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意见如下:
1、对万福家园1#楼、A、B段商铺、1、2号车库按现建成规模27377.96㎡,容积率2.989、建筑密度27.8%、绿地率33%予以竣工规划认定。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成物业楼一处,面积为1058.99平方米;
2、规划许可容积率2.26,建成容积率2.47;规划许可建筑密度25.5%,建成建筑密度32.55%;规划许可绿地率32.5%,建成绿地率32.5%。
三、根据《忻州市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意见如下:
1、对项目建成规模114477.99平方米,容积率2.47,建筑密度32.55%,绿地率32.5%予以竣工规划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