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启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大背景下,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政策,忻州市人民医院积极推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患者的就医效率。
经过数月的紧张筹备和多次联调测试,按照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要求,实现与财政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上传至财政平台,忻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与信息科全力配合,自3月11日起电子票据系统已全面启用,门诊收费窗口仅提供缴款小票,不再提供纸质版发票。
患者可通过院内票据打印机、山西财政电子票据网、电子票夹小程序等多种方式查询和打印电子发票。具体方式如下:
1、通过医院门诊楼2、4、6诊区的“票据打印终端”扫描身份证或缴费凭条上的二维码获取电子票据。
自此,忻州市人民医院已实现门诊电子票据系统整体运行。此举不仅降低了院区内交叉感染的风险,为医院节约了打印机和纸质等耗材,同时也避免了患者因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进一步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