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头条】静乐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1〕5号)具体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做好2021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年,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对教育事业开好局、起好步有特殊重要意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法人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做到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懈怠,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多方保障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教育科技局、学校、幼儿园要与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加强沟通协作,严格落实“一对一”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等工作措施,协调配合做好校园内外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开学平稳、有序、安全。
结合我县春季疫情防控形势,按照2020一2021学年校历安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高三年级开学返校时间为2月20日。
(一)完善细化开学方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完善细化春季学期开学返校方案和应急预案。提早谋划开学安排和教育教学安排,分级分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防控制度,确保开学方案务实管用。
(二)逐人筛查全覆盖。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要求,逐一确定返校的教师和服务管理人员,并为所有学生、教师和服务管理人员逐人建立健康卡。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出行地点、时间、所乘坐交通工具、人员交往等情况,精准确定每一名师生员工是否能够正常返校,坚决防止带病进校园。做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统计工作,所有返校师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落实错峰返校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错时、错峰返校,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不返校,返校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由学校研判后确定。
(四)加强师生返程安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与交通部门积极对接,做好学生返校途中的转运和集中接送站工作。学校要提醒督促师生返校途中做好防护措施。返校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部卫生。返校师生旅途中做好健康监测。自我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有发烧,或旅途中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五)“无死角”全面清洁消毒。教职工返校后,开学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校内环境全面整治,重占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垃圾站、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通风、清洁,全面消杀。开学后,学校室内地面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室内场所每天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同时要做好教室开门通风后的学生保暖防护工作。
(六)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学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1.校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区域四周5米为禁行区。入校时如发现发热、气促、咳嗽等症状师生,应立即送入临时等候区等候送医并通知家长。指定专用送医车辆,车辆驾驶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车辆每次使用后消毒。接运发热等异常的学生期间,车辆不作其他用途。车辆仅乘坐医务人员、相应师生和驾驶员。师生物品现场喷洒消毒处理后送隔离区代保管。医院检查结果排除者,回校后车辆直送临时隔离观察点,领取物品,入住临时隔离点或由家长带回居家隔离观察14天。医院检查结果为确诊或疑似者,入院治疗确认康复后返校。
2.其他突发应急处置。开学后,如发现师生有可疑症状和异常情况的,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与定点医院联系,及时安排就诊。
3.应急演练。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师生返校方案,结合自身实际,于2月27日前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县委、县政府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校园阵地原则。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验收组,逐校验收、逐人精准核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学。
(一)强化值班值守及校园封闭管理。开学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所有学生、教师和服务管理人员进入校门时,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和走读学生加强日常管理,对走读学生要求监护人签订校外安全防控承诺书,上下学途中做到“两点一线”。校园实行划区划片管理,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人流量限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二)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冬春交替,气温回暖,季节性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水痘、肺结核等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全员每日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晨午晚检体温检测,对师生员工实行健康管理,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外出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
(三)“防聚集”分散食宿。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提高师生膳食营养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健康。实行错时就餐、分开用餐,不得聚集就餐。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四)注重人文关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保障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工作条件,切实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加强“人文关怀”,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返校报到条件的师生员工,做好关心关怀工作,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制定针对性的教学弥补计划,并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对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不能返校的教职员工,要采取“一对一”精准帮扶,加强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开学后,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各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内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学校(幼儿园)要从严控制、审核各类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
(六)及时报送防控信息。疫情防控“一网通”平台已经开始全面运行,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和上报工作。发生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科技局。
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县人民医院为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定点联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为乡镇学校的定点联系医院。卫健部门要及时选派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专业人员进驻学校,至少保证一名专业疫情防控指导员,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指导帮助每所学校(幼儿园)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指导学校(幼儿园)科学完善测温、消杀等工作流程。学校(幼儿园)如发现师生有发烧、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和异常情况的,第一时间联系定点医院就诊。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学前要集中做好对全体返校教职员工安全防疫培训和宣传教育。每所学校(幼儿园)都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安全防疫制度,要加强流感、肺结核等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和分类指导。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科学估算开学所需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等,做好储备供应和结构调整,保障学校开学正常运转。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财政、卫生防疫和工信等部门,落实所需经费和物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物资保障。
教育科技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作为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公安、交通运输、工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联防联控工作责任,调动多方面力量,逐项解决开学准备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加强正面引导,及时了解家长学生关切和社会反响并及时做好回应。要务实开展督查督办,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安全稳妥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中小学制定的开学准备工作防案和开学准备进展情况,请于2月27日前报送教育科技局基教科,幼儿园同时报幼教科。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情况,请随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