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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交警公布2020年全市十大危险瞬间知危险会避险

时间:2020-12-16 15:45:12  来源:本站  作者: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2020年忻州市十大危险交警事故瞬间,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防范危险,安全出行!

  6月25日8时35分,五台县城殿东线东冶十字路口。刘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智某某)闯红灯直行时,被紧贴左侧正在右转弯的重型货车撞倒,俩人随即连人带车瞬间被卷入车头底部,推行摩擦十余米远后才停下,导致二人受伤,电动车损坏。

  经调查,刘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大货车驾驶人闫某某驾驶车辆观察不力、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大型车辆会存在视线盲区,驾驶员通过右后视镜是看不到距离较近的障碍物的,此时如果继续右转,极易把靠近行驶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剐蹭卷入。

  除了盲区,大型车辆还存在内轮差,即后轮行驶的轨迹要比前轮更加靠近内侧,前轮可以绕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绕不过去。普通家用车的内轮差约为0.5米,大货车的内轮差可达到1.5-2米,轴距越长,转弯幅度越大,形成的内轮差就会越大。如果你处于货车右后侧的盲区内,距离大货车2米都会存在很大风险。这被称作“死亡弯月”。

  预防内轮差伤人,对大型车辆而言,在转弯时尽可能大半径转弯,角度不宜过小,转弯时多警示、多观察,低速行驶通过;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而言,在路口遇到大型车辆,一定要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内等待,不要越线停车,远离右转危险区;当自己意识到距离大型车辆过近时,应立即远离。

  7月21日11日50分许,山西省河曲县巡镇。一名8岁男孩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避让不及的小型轿车撞伤。

  经调查,驾驶人刘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男孩杨某某在道路上横过马路时,学龄前身边未及时有监护人管理、保护同样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在小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等区域,孩子们意识不到危险性,喜欢在停止的车辆附近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但这些地方都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车辆有盲区,孩子们身材本来就矮小,特别是蹲坐在地上的时候,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很难看到,从而发生危险。

  停止的车辆会遮挡来车方向驾驶人的视线,如果从这些车辆前面或中间突然跑出来,后面的来车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非常危险。

  家长带儿童出行时,一定要尽到看护义务,尽量不要让儿童在车辆周围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过马路时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对于低龄、好动的孩子,应当握住孩子的手腕。

  11月3日,五台县茹村三岔路口。一辆电动三轮车左转弯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刘某全受伤(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撞飞倒地后致颅脑损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刘某全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李某驾驶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且进入村庄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均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双方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在道路缺口右转的机动车,极易与直行非机动车发生危险。尤其是在小区、广场、停车场、加油站出口等道路缺口处,有较多的右转机动车,而直行的非机动车由于车速过快经常来不及刹车,从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对直行非机动车而言,右侧如果有单位、小区、加油站等缺口,机动车常会借道出入,潜在较大安全风险。

  在道路缺口右转的机动车,必须减速慢行、时刻观察左侧是否有非机动车经过,如果非机动车较多、车速较快,应先停车等待,在车少时转弯;转弯后,应尽快变道至机动车道,不影响非机动车的通行。

  骑行非机动车通过道路缺口时,必须减速观察是否有车辆从缺口驶出,如对方让行,尽快通过。在道路缺口务必全神贯注,仔细观察路况,切忌分心骑行、玩手机分散注意力。

  5月24日11时57分,原平市永康南路建设街路口。一辆白色现代轿车由西向东左转弯逆行临时停车后,后排乘车人开启右后车门下车时,正巧与随后左转弯逆行至此的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倒地后的骑车人岳某才不幸又被由北向南驶来的一辆红色大众轿车碾压,后岳某才经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交警事故部门调查认定,此起交通事故中,白色现代轿车驾驶人辛某逆行、违停在先,后排乘车人李某兰开车门时未尽到安全观察义务,以及电动车驾驶人岳某才逆行的行为均存在一定过错,三方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红色大众轿车驾驶人无责任。

  驾驶人在停车后,不观察后方情况就打开车门,导致有骑车的人反应不过来,直接撞到车门上,就会造成“车门杀”发生。“开门杀”会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驾驶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骑车时和汽车靠太近。发生危险后,往往人直接摔倒在机动车道上,还可能造成二次事故。

  千万不能在影响行人走路以及汽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在这种地方开门下车是很危险的,很容易发生“开门杀”,因此我们在停车前就要看准位置。

  对机动车而言,车辆停放在路边必须紧靠右侧,不留危险空间。打开车门时,一定要先观察周围环境,切勿猛开车门!

  开门时可使用“荷式开门法”,即:使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你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也会自然而然地向外看,这样就能较好地观察车窗外情况,避免撞到后方驶来的车辆。

  8月8日16时09分,代县雁靖大街(原108国道)。杨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晋商银行代县分行附近时突然失控,连续与路边停车位内同向停放的5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包括肇事车受侧向力作用侧翻的6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取周边门店的监控视频,并对杨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检查、尿液检测(均正常)和调查询问,排除了其酒驾、毒驾的违法嫌疑,杨某承认是当天没有午休,当时因天热乏困驾驶而造成事故。

  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切勿长时间开车,开车也要“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或饮用咖啡等提神饮料。最好请在服务区等安全地带停车,等待疲劳缓解后再出发。

  11月27日,保德县桥头镇路段一位环卫工在马路边打扫街道卫生时,被一辆快速驶来的小汽车撞击,环卫工白某某当场昏迷。经调查,小汽车司机杨某某因驾驶机动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

  在人流密集的路段,应确保行车安全,行车注意力需保持专注。驾驶时若存在接打电话、发信息、吃东西、走神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会导致驾驶人注意力分散,观察能力、应变能力降低,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因此,开车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确保行车安全。

  希望每一位驾驶员都能养成专注开车,不开小差的好习惯,杜绝分心驾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拒绝分心驾驶,做合格好司机!

  8月5日,由于连续降雨导致路面湿滑,忻州市忻府区境内(原国道108线)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事故。经过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九源街特勤站消防人员的紧张施救,一名被困驾驶人从严重变形的驾驶舱内成功获救。

  雨天路面湿滑,行车请速度不要快,不要急刹车,控制好车速车距,切勿跟车过近!在高速公路急停减速极易发生碰撞、侧翻甚至冲出车道等危险后果。

  根据道交法,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在高速路上需要有充裕的时间和足够的距离应对突发意外,跟前车最好保持200米的跟车距离。

  8月5日7时5分,河曲县黄河东大街。涂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东大剧场附近路段时,在未提前观察路况的情况下直接变更车道,与同向行驶的刘某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连人带车被拖行数十米。由于驾驶人涂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导致其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变更车道不等于随意变道。随意变道,预先不打开指示灯提醒,后车难以预判,一旦紧急处置不当,不但会对变道者本身造成危险,也会祸及无辜车辆。随意变道还会增加后方车辆的盲区,出现安全隐患。

  道路行驶过程中,如需变道,应先主动观察,按照规范打转向灯,保证车辆安全后变道;变道时方向盘角度要小。禁止连续变更多条车道。

  如遇前车突然变道,切记“让速不让道”,要采取紧急制动化解突发情况,千万不要猛打方向盘。

  6月16日,繁峙县砂河镇富民路。陈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将步行的环卫工人李某某撞倒,造成李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陈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城市道路未保持安全车速、未避让行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城市及近郊道路车流量大,行人、非机动车较多,路面情况复杂,请提高警惕,仔细观察,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5月23日10时10分许,忻州市云中路雁门大道口。一辆二轮电动车闯红灯与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二轮电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鬼探头是指车、行人或非机动车在驾驶员看不到的盲区内突然出现,令正常驾驶的车措手不及的情况。一些车辆体型较大,停在路边时会挡住行人的身影和视线,导致旁边车道行驶的车辆看不见行人,行人也无法及时观察道路上的情形。另外,一些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逆行,“不按套路出牌”,驾驶员难以提前预见,往往导致危险的发生。

  过路口红绿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若左侧有车,视线受阻,要条件反射注意危险,轻点刹车、缓慢通过,切勿在路口加速通过或者超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而言,拒绝闯红灯,拒绝横穿马路,穿过排队车流和临停车辆时谨慎观察避免猛冲,遵守交通文明才能避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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