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网讯(梁春霞)为扎实推进忻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用法治保障文明创建,7月17日上午,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忻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及《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玲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永秀主持座谈会。
贾玲香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为了贯彻忻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适时组织的一次执法检查活动,对于全面有效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贾玲香强调,检查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查的重要意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刚性约束,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深入学习条例精髓要义,通过执法检查促进各部门各片区压实法律责任、工作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突出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的涉及文明行为的重点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找到解决办法,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争取做到立行立改。要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务求实效,要当好“检查员”“宣传员”及“志愿者”,通过检查推动法治精神、文明理念和规则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创新型城市贡献人大智慧。
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依法履职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解读学习了《忻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及《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