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忻州市忻府区原紫岩乡“西张镇”大南宋村民:李喜根(夫) 刘金鱼(妻)。
本人于2012年6月份,经村委会同意,以六万捌仟元竞标承包了本村3眼深井,村委会加盖公章。于当年生效,双方同意一包 10年。
2016年我们夫妻二人到乡政府说明情况,遭遇村支书(韩成旺)殴打。报警后毫无结果。
2020年6月19日21点,村委广播叫回我夫妻处理承包机井一事,由于没有按照村支书(韩成旺)预谋的行事(他们就是想将我承包的机井剥夺给村治保主任。)我不同意。他边谩骂边殴打我们。 这次村支书打人事件,致使我眼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当日,住入忻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至今,我们还在医院治疗。
就在我们住院治疗期间,在村支书韩成旺的纵容下,他指使人强抢回我的机井给了村治保主任(韩有林)。
恳请各位领导、新闻媒体在百忙中能够关注此事。 打击村霸的嚣张气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严肃追究村支书韩成旺打人致伤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