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2020年4月8日下午,随着审判长杜国年手中的法槌敲落,通过远程多方庭审系统,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在线上“隔空对话”,如期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证据出示、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通过庭审系统有序进行,信号良好、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秩序井然,庭审活动如同“面对面”进行。
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被告人羁押在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的监所内。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保障刑事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忻州中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要求部署,努力克服在押被告人不能到庭的困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先后协调了检察、公安、看守所等部门,并由技术处派出干警到县(市、区)看守所进行现场设备操作,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技术,顺利实现了“互联网+庭审”的运用。所有的诉讼参与人无需再像以往驱车赶至被告人羁押地法院,也不用法警押解被告人往返看守地点与法院,既解决了疫情期间被告人不宜直接到法庭接受审判的审理难题,又有效化解了押解被告人对看守所、监狱等封闭场所带来的疫情隐患,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降低了押解安全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可谓是“一举多得”。
据悉,本案审理采用了“3名法官+4名陪审员”七人合议庭模式,这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忻州中院首例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刑事一审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