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本报刊发《太原市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我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付抬担服务费用。每个医疗急救出诊车组配2名担架员,向患者免费提供搬抬和协助现场急救服务。
急救人员是否该搬抬病人、搬抬病人是否该收费,多年来一直是病人和家属对此投诉较多的问题。据了解,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救护车上的急救人员是否有责任提供搬抬服务做出规定。对医院而言,由于相关人员待遇问题、法律制度层面的问题,以及缺乏对担架员本身有相关的规范要求等,救护车均配置担架员并不容易。
民生无小事。我市通过立法,明确了政府为抬担架费用买单,从而破解了医疗急救工作中的一个棘手问题。
政府买单,可提升院前急救效率和质量。政府买单,能将抬担架的人员纳入医护管理体系,使其人员更稳定、服务更专业,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和提升了院前急救的效率和质量,减轻了医护人员压力,为抢救生命提供重要支撑。
政府买单,体现了免费公共服务向院前急救领域的延伸。政府为抬担架费用买单,不仅减轻了患者负担,暖了他们及家属的心,也是让民众享受发展成果、提升幸福指数的具体体现。太原日报大 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