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5岁的王占国是朔州平鲁区高石庄村村民。因买房需要办理贷款,2018年7月11日,打征信报告时发现,其名下有一笔2万元的贷款,已逾期十年尚未还清。“我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贷款业务,身份证也从未丢失和外借,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出现一笔贷款呢,这贷款从何来,用在了哪里?”王占国疑惑地说道。因为“被贷款”成了征信“黑户”,贷款买房也就泡了汤,这事给自己的生活以及个人名誉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按说贷款逾期不还,银行应该向贷款人催缴贷款,但是十年过去了,王占国从未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甚至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曾经贷过款。
事发后,百思不得其解的王占国经过曲折查询,最终根据业务号确定这笔贷款的具体审批发放机构是朔州市平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凰城信用社,并与时任该社负责人邱姓主任取得联系。王占国讲述,当时找到邱主任时,邱主任确认这笔贷款不是自己贷的,钱不用自己来还,这事会处理。就这样,从2018年7月到2019年8月,一年来奔波数次,几十次联系询问邱主任,都是以“处理吧,处理吧”推诿了事,无果而终。此外,更让王占国不解的是,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账户状态为“结清”,但实际上,两万的贷款,本息均没有还,至今本息加起来近4万。
2019年8月21日,王占国前往邱主任(现任平鲁农信社西水界乡信用社主任)办公地址询问自己“被贷款”一事处理进度。邱主任回忆,对于这笔2万元的贷款,是当时理事长让放的,自己经办,是平鲁城一个名为赵正(谐音)的人拿着王占国的身份证原件来贷的款,不是王占国本人来办理的贷款,赵正(谐音)来办的时候声称王占国是自己的亲友,具体原件是真是假,还是王占国本人借给的,现在也说不清,追究也没有意义。对于仅仅拿别人身份证就能贷款,邱主任如此解释,2009年那会儿,当时条件有限,系统不完善,拿身份证原件就给办了贷款,自己有一定的责任。
王占国坚称,赵正(谐音)这个人的名字都没听过,别谈认识了,身份证更是没有外借过。邱主任明确表示:这笔贷款不是王占国本人贷的,钱不用还,会想办法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和上级领导协商,想办法把贷款的本息处理掉;如果王占国揪着不放,就通过法律解决,大不了也就是承担30%的责任,有五六千元抵住了。
图:平鲁农信社凤凰城信用社为王占国出具的所谓“证明”,称拿着这个就可以向上级申请取消信用不良记录。
法律人士分析,作为银行来说,其是资产端,是审核的主体,按照程序办理贷款应该要求贷款者持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面审等,履行既定的严格程序。上述“被贷款”这一问题反映出农信社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若是银行内部人员和贷款人联手欺诈,那么就是犯罪,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非法骗取贷款罪或银行人员贪污受贿罪。
无意中,邱主任发牢骚,自己调到平鲁农信社西水界乡信用社时,发现像这样“被贷款”的事情真多了,一片(当地俗语:说明范围大,涉及面广),大额度的也存在,自己都不敢向贷款人要贷款。试问,邱主任现在所在的西水界乡信用社乃至平鲁区联社下属乡镇信用社还有多少类似的“被贷款”,还有多少“被贷款”农民至今仍瞒在鼓里,因“被贷款”而产生的巨额资金又去哪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