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政协第六届朔州市委员会第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朔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六届朔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19日——2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朔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朔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朔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朔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朔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