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州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强化医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为顺利推进各项医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政策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医改政策,逐年提高财政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个项目的财政补贴标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40元。二是资金安排到位。财政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煤炭市场疲软、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等不利因素,将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作为支持重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加大医改投入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三是管理创新到位。创新新农合管理理念,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简化看病流程,优化住院补偿,提高报销水平,逐步降低农民患者个人自付费用比例,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使参合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农合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四是监管措施到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改有关政策规定,逐步建立起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绩效考核挂钩的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体制,医改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安全并合理有效使用。 (记者杨巧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