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李殿生,副主任闫祥爵、侯登虎、薛厚华、任小俊,党组副书记赵永旺,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侯登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名李晓春同志、李永胜同志任孝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会议决定,接受郭万亮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孝义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杨海兵同志代理孝义市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决定,接受刘新平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林毅同志代理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接受任小俊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孝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会上,李晓春、李永胜、杨海兵、林毅四位同志分别作了供职报告,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西省组织 实施宪法宣誓办法》,向宪法进行了宣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