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前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统筹做好高校寒假假期和明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各地教育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各级各类学校寒假疫情防控相关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2020-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中小学应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1月30日(星期六)起放寒假。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学段年龄特点,调整为分三批放寒假,具体时间为:
1月30日(周六),全市初、高三和高一高二年级放寒假(与原计划时间一致,无调整)。
2020年至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将于2021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三)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21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一)开学。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需要调整,将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准,届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寒假期间,本市坚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建议中小学生非必要不要离津,减少外出,坚持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原则上应在开学前连续14天在津每日测量体温,进行自我健康观察。
高等学校师生员工应在开学前连续14天每日测量体温,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本市高校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津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各区、各学校强化对返津返校学生、教师和外包服务企业人员的健康监测,逐人建立健康状况台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天津健康码、健康状况、出行地点、出行时间、所乘交通工具、人员往来等情况。
本市中小学按照已发布的2020学年度校历,自2021年1月23日开始放寒假,2月21日寒假结束,2月22日开学。本市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自行确定并发布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时间。
离沪师生员工须向学校报备,原则上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要平安有序出行,做好路途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按照相关要求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实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师生员工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情况的,相关师生员工返校时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返校后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于2021年1月30日起放寒假,2021年2月28日寒假结束,3月1日开学。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寒假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3月1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放寒假时间统一为2021年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28日正式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高三、初三),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的前提下,坚持“错峰”原则,学校确定假期时间,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返校。
全市中小学放寒假时间:2021年2月1日—2月28日,共28天。3月1日正式开学。
倡导师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
自2021年1月1日起,凡进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的师生,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
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回家,确需回家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所有师生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
高校教职员工原则上每两个月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筛查,对学生确需出校门等情况,需简化程序,切忌“一刀切”“简单化”的封闭管理。妥善师生寒假安排,高校要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有序放假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帐。
同时,中小学寒假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期间如非必要,广大师生原则上不要外出离开本省,必须离黔的,需要提前向学校报备,因工作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返校时必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精准有序错峰放假开学,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1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
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8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