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临汾市区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有效缓解市区交通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报经临汾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临汾市区范围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一天限两个号)措施。
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至 2020 年 12月31日(星期四;限行时间延长另行通告),工作日07:00--22: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线线(临午线)重叠路段(不含)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国道108线、南外环路(不含)以北。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相对应: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1.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
3.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园林、环卫、殡葬、邮政专用车辆。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临汾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根据气象及环境监测部门会商预测,今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较差,极易形成重污染天气。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区域:市区建成区内,西环路(不含)以东,金凤路(不含)以西,北环路(不含)以南,白水街(不含)以北区域。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限行区域:市区建成区内,西环路(不含)以东,金凤路(不含)以西,北环路(不含)以南,白水街(不含)以北区域。
1、公共汽车、出租车(含备案通过的网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
3、市政、环卫、园林、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2个工作日到市公安交通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