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尧都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尧都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0年“煤改气”用户用气补贴办法的通知》(尧清办发〔2020〕41号),现我公司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本次补贴范围为尧都区冬季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的用户,以下简称“煤改气”用户。
各“煤改气”用户必须到营业厅现场缴纳现金方能享受补贴。第一次缴费时,卡内余额大于300元的用户,不能享受补贴。卡内余额小于等于300元的用户可以享受补贴。“煤改气”用户可以按照补贴档次分别缴费享受补贴,也可以按照补贴档次顺序合并缴费,合并缴费后,享受补贴金额同时累加。
“煤改气”用户2020年11月1日开始第一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500元,天然气公司直接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800元;用户第二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5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900元;用户第三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10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1600元;用户第四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10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1200元。
采暖季结束后,将对实际用气量进行核查,卡内余额超过300元的用户,根据实际用气量,按缴费档次扣回用气补贴,卡内余额低于300元的用户,按照缴费档次享受补贴。请各居民用户根据文件,结合自己往年实际用气量理性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