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临汾经济开发区在尧都区乔李镇和洪洞县甘亭镇、曲亭镇、淹底乡扩区,扩区范围面积
二、扩区后临汾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33.26平方公里,根据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期开发建设。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尽快为其核定四至范围。
三、你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加强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的领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组织修编临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四、临汾经济开发区要组织编制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查同意。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临汾经济开发区扩区涉及的洪洞县曲亭镇、淹底乡属于国家级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你市在临汾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开发中要保持主体功能定位,并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护并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
六、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优化管理服务,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