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上午,祁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卢某诉被告白某、恒源商贸超市、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和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祁县交警大队8名民警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直播,全程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零距离”接触和感受了民事诉讼的庭审全过程。
2019年5月22日17时15分,第一被告驾驶晋KPP370轻型厢式货车沿祁县晓祁线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祁县晓祁线M处时,与沿事发道路由南向北过马路卢某驾驶的雅马哈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卢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卢某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双侧额叶脑挫裂伤伴血肿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额部多发硬膜下少量血肿、枕骨骨折、低蛋白血症、低钾血症。山西省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并出具第1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白凯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卢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晋K99370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为第二被告祁县恒源商贸超市(有限公司),投保的保险为第三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和第四被告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在庭审过程中,李怀平法官有序组织当事人进行陈述、答辩,根据诉、辩双方发言的内容,准确归纳双方无异议的事实及争议的焦点,并引导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对庭审流程做到了稳步进行。庭审结束后,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签署了调解协议。
此次庭审直播,祁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邀请交警大队民警 “零距离”接触和感受道交案件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 使交警执法人员充分了解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提高依法执法意识,强化规范执法观念,助力道交法庭提升审判质效,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当事人知法守法的观念意识,让他们懂得了敬畏法律,使普法活动更接地气,也更为有效。
原标题:《加强庭审观摩 助力提升质效 ——祁县交警大队民警观摩道交法庭庭审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