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区委巡察工作实际,结合巡察保障中心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区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比选10名全额事业人员进入巡察保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镇(街道)、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医疗系统专业岗位除外)。
区纪委监委通过印发比选通知、区级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面向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发布公开比选巡察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适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拟定在2019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区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根据比选情况,区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拔聘用人员,并报请区委同意。拟选拔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按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