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8〕91号)要求,按照省政府对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四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截至2018年12月1日,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427家。其中,省直部门及其内设、下属机构政府网站55家,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1家,市级政府部门网站242家,县级以下政府网站119家。本次对全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所有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总体合格率99%,比2018年第三次普查提高了3.7个百分点。其中,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运城检查合格率为100%,各市、县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99.7%,省直部门网站总体合格率为94.5%。检查情况和问题网站名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情况。2018年9月1日-11月30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519条。省政府办公厅责成有关网站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三)“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应用相关工作情况。按照国办秘书局《关于配合做好“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应用相关工作的函》(国办秘函〔2018〕43号),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应用相关工作。截止2018年10月26日,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共有460个网站、45个客户端、481个微信公众号、100个微博以及374个政务服务大厅、1329个公用企业办事窗口、852个公交站点展示相关稿件、产品共计26434个,累计浏览量达20万余次。
一是个别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临汾市11月份自查报告中未将网站存在的问题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存在漏报、瞒报情况。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擅自将其二级域名转给合肥某公司使用。二是个别单位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 晋城市教育局未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等。三是部分网站互动回应不及时。省扶贫办、省统计局等单位网站未按照要求公开对公众信件、留言答复情况。晋城市商务粮食局领导信箱未标明来信和回复时间。静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临汾市教育局网站未认真答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被省政府办公厅多次驳回。
(一)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监管、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要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水平,扎实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等网站主体功能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要求,统筹规划、主动对接,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整合汇聚信息数据和服务资源,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做好被整合网站内容迁移工作,杜绝一关了之,确保内容不少、数据不丢、保障不减。
(二)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网站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切实做好网站改版、整合、迁移、下线等工作,同时及时变更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相关信息。
(三)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2019年1月25日前完成《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并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本地区《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各市政府、各部门要立行整改,并做好检查复核工作,于2019年1月6日前将通报网站的整改报告、第四季度网站检查整改情况、集约化建设情况、网站建设情况等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太原市民政局网站、娄烦县人民政府、昔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屯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五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晋中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大同市、朔州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运城市
注:运行网站数据取自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2018年12月10日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