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6日20时54分,安泽县公安局接到安泽县第二中学教师李卫峰电话报案称:其在校学生与同学发生打架,其中一人生命垂危,正在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接到报案后,安泽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刑侦人员火速赶往医院进行调查。公安人员赶到医院后,当场询问医院急诊部接诊医生王林山,其称:人是20时20分左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在送到医院后,经急诊部门诊断,此人已经没有了脉搏和心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刑侦人员立即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并对涉案学生予以控制。经查,死者陈超,男,15岁,安泽县府城镇高壁村人,安泽二中初二年级137班在校学生。26日下午陈因生活琐事与本班同学朱铧产生矛盾,朱铧便找来该校初二年级138班学生董金昕(其表哥)及135班学生郭旺三人于当晚第一节晚自习(20时15分)后,将陈超叫出教室进行殴打,后陈超被学生及校领导送往县医院进行抢救。
案件发生后,安泽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事故处理协调会议,确定了五条措施:一是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刘浩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崔斗庆担任,成员由教育、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宣传、政法、卫生、安监、府城镇等部门组成。二是对安泽二中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班主任立即停职,并由事故处理组和检察部门予以控制。三是政法、公安和检察院进一步展开工作,公安局负责侦破案件,检察院负责追查失职人员责任。四是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五是政法委牵头,组织教育、公安、府城镇等有关单位抓紧事故善后处理。
按照协调会议要求,县领导和各部门各司其职,立即展开工作。县委副书记乔悟生,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马志超、刘浩,政府副县长崔斗庆亲自同死者家属座谈,表示慰问,同时稳定死者家属情绪。公安局传唤目击证人,搜集各类证据,进行案件侦破,同时积极联系市公安局,请求尸检。教科局会同安泽二中、府城镇带领镇村两级干部,分头安慰死者家属,做好家属思想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月27日早7时30分许,死者家属将死者尸体及病床一同抬至安泽二中校门口,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在学校伸缩大门上横挂长白布条并将学校大门用花圈封堵,只留一侧门供人员出入。11时许,死者家属又将灵棚搭至学校大门外,致使中午学生放学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政府一方面责令县公安局加强警力,严密监控,防止事态恶化;另一方面责令县公安局和教科局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从学校侧门有序离校,避免了放学冲突。同时,做出了安泽二中下午全体停课放假的决定。
在同死者家属接触的过程中,死者家属提出一是拒绝尸检,二是要求政府和打人者赔偿160万元,否则要将尸体移至县委、政府的要求,致使公安机关无法确定死者死亡原因。到下午16时30分,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要将尸体抬至县委、政府大院,工作人员劝阻无效。17时30分,死者家属将死者尸体抬至安泽县委、政府一楼大厅,并在县委、政府大门上横挂长白布条,将大门用花圈封堵,聚众围堵党政机关,围堵人员大约100人左右。县委、政府派出公安、司法等工作人员向群众做法律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疏散人群。
下午18时,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马志超,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高成锁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死者家属代表和部分群众公开通报案件情况及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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