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晋中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将晋中市医保系统查处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2020年第一批)进行通报。各县(区、市)医保局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查重处。各医保两定机构要从此次通报的案例中,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依法履行好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保证医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
经查,晋中长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25日、26日期间,超医保支付范围将3M中国有限公司防颗粒物口罩上传医保系统,刷用医保基金2427.8元。医保部门依据《榆次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追回医保基金2427.8元,并处违约金12139元。
根据太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关于仁和大药房涉嫌销售霍尼韦尔口罩使用药品收据刷医保卡的投诉。经太谷区医保中心检查发现,2020年1月26日,宋某在该药店购买口罩不在刷卡范围,该店业务员串换成药品为其刷卡,涉及金额490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太谷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暂停职工医保刷卡服务(等疫情结束后执行),追回医保基金490元,并处5倍违约金2450元,合计2940元。
3.祁县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祁县温峤店慢性病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祁县温峤店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采用不规范的慢性病处方销售慢性病用药,涉及医保基金1485元。医保部门依据《晋中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1485元,并处违约金2971元。
平遥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刘某某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3日期间在古交市中心医院住院,于2019年7月12日到平遥县医保中心报销,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票据存疑,经平遥县医保局到古交市中心医院实地核查,认定其系伪造票据,涉及医保基金6300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对其约谈并拒付医保基金6300元。
经查,介休市定点医疗机构介休华夏医院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间,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冒名住院和虚记诊疗项目等方式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570.13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解决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介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28570.13元,并处违约金142850.65元,暂停该院医保服务6个月,有关线索已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灵石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李海萍已参加2019年居民医保,但其于2018年12月份死亡。段纯镇段纯村卫生室借用已死亡参保人李海萍名义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3日虚报上传医保费用。医保部门依据《灵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限期整改1个月,并递交整改报告。扣除违规费用200元,并处5倍违约金1000元。
经查,榆社县社城镇顶村卫生室存在医保系统与实际库存不符、处方书写不规范,有超剂量开药、搭车开药、不对症用药、重复用药等问题,违规金额共计83.73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榆社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等规定,约谈榆社县社城镇顶村卫生室村医,追回医保基金83.73元,处以违约金251.19元。
经查,左权县济安大药房在2020年2月24日至3月7日期间,违反市场管理部门疫情期间不得销售退烧药品的规定,违规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涉及医保基金共计5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左权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55元,并处违约金275元。在全县进行通报。
经查,左权县晟济堂药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24日至3月7日期间,违反市场管理部门疫情期间不得销售退烧药品的规定,违规销售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涉及医保基金共计5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左权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51元,并处违约金255元。在全县进行通报。
经查,左权县彦巧药店在2020年2月24日至3月7日期间,违反市场管理部门疫情期间不得销售退烧药品的规定,违规销售复方氨酚烷胺片,涉及医保基金共计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左权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26元,并处违约金130元。在全县进行通报。
经查,和顺县中医院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采取外送检验检查、过度检查等方式,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44531.23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约谈和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44531.23元,并处违约金222656.16元。
经查,昔阳县同泰药店在2019年11月14日采取串换药品刷卡616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昔阳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616元,并处违约金3080元。暂停医保服务2个月。
经查,寿阳县中医院在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采取过度检查、过量用药、手术植入材料无合格证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7000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寿阳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规定,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117000元,并处违约金425000元。(记者杜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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