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和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成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忠,副市长任忠、辛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戎劲光,副市长黄海涛、郝向明,市政府秘书长连建华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定堂、市政协副主席张鲜苹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晋中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讨论稿)》。会议指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是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实际需要,要着眼于推进太原都市区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坚持精细化要求和源头管控,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管理,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根据相关处罚依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注重基层监管,充分发挥街办(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宣传,树立正确导向,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会议强调,制定一部具有晋中特色、可操作性强的电梯安全地方性法规,对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具有重要意义。要在坚持与上位法衔接统一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完善相关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抓紧摸清全市电梯存量情况,明确安全责任单位,抓好分解落实。要按照权责明确、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电梯各环节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安全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加强老旧电梯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要强化用电、监控等配套建设,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赵佩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