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全市文化(文物)局长座谈会召开。各县(区市)文化局、文物(文物旅游)局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介绍2016年的工作亮点和2017年的工作安排、主要措施。并在交流会上对省文化厅下发的《关于对市(县区)文化局工作督查办法(试行)》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会议指出,全市文化系统要高度重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创建示范区的机会,实现全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全面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要更加重视艺术创作,确保实现每个县都有一部艺术创作作品。在文物方面,要全面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文物安全的紧急性与紧迫性。文物保护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办法,确保现有文物不被损坏。文物保护工程要做到严格程序,加快进度,保证文物在受到保护的基础上最大化发挥文物的价值。 (雷昊 郁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