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法制委员会举行会议。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定堂主持。副主任委员邵安智就各代表团审议《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情况作了汇报和说明。 根据大会安排,各代表团对《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条例草案所列立法程序科学具体,体例结构完善合理,已经比较成熟。同时也对条例草案中的六条五款(项)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 法制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和整理,形成了关于《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提交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 (雷甫 周晋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