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0日在榆次召开,会期四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代市长王成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中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中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五、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张文科关于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史红波关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闫绪安关于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八、审议《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九、选举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十、选举晋中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十一、选举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二、通过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十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