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11日,我市11个县(区市)党代表大会全部胜利闭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区市)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和出席晋中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标志着全市县(区市)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面貌”的换届目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换届工作责任。市委坚持把县(区市)党委换届作为重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多次专门研究部署,要求始终强化领导、严格工作程序、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换届任务。各县(区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严把选人用人关、代表产生关、报告起草关和大会选举关,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导权。各县(区市)委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规章程规定的程序步骤,亲自审定换届方案、亲自统筹换届各项工作,确保换届如期圆满完成。各县(区市)组织部认真履行直接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纪委机关、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换届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统筹干部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市委强化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程序,完善干部工作机制。采取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五人小组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人选、全程差额、任前公示等办法,有效杜绝“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走上县级领导岗位。选拔县(区市)长人选中推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正负激励办法。着眼于改善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活力、优化配置干部资源,系统把握县(区市)党委班子中各类干部配备比例。11个县(区市)委共选配常委109人。其中,42岁以下干部17人,占16%,女干部12人,占11%。大学以上学历108人,占99%,研究生10人,占9%。具有乡镇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41人,占37.6%。党政正职中,42岁以下干部3人,女干部2人,具有乡镇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6人,占27.2%。换届后,我市新一届县(区市)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肃换届纪律,营造换届良好氛围。各县(区市)认真执行中纪委、中组部“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和我市“三个一律”纪律要求,坚持把换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下发《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编印《换届纪律提醒卡》,对执行纪律规矩、查处违纪问题、从严监督问责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四必看”人员学习“一片一书”,切实加强换届纪律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就从严遵守换届纪律、自愿接受监督、坚决维护纪律做出郑重承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换届政策法规、纪律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市委组织部在《晋中日报》连续刊登四篇评论文章,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坚持全程有效督导。在省委换届风气督导组的指导下,市委坚持把强化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县(区市)党委换届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换届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各县(区市)设立了信访接待室、12380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站举报“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24小时受理举报,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明确专人根据举报情况快查快办。市委派出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换届风气督导组,坚持“县县到、场场到”,进驻11个县(区市),采取参加相关会议、现场巡查、暗访等方式,对党代会全程跟踪、精准督导,特别对选举程序和会风会纪进行重点指导、重点监督,有力地保证了整个换届过程依法规范、结果真实有效。 (市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