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县级换届最为关键的时刻,8月16日,晋中市纪委专门向各县(区市)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发出公函,再次强调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要求党委、纪委必须切实担牢“两个责任”,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党中央“九个严禁”和市委“三个一律”纪律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挺纪在前,决不允许迎来送往、互相宴请、相互送礼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不允许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勤俭办会、依规办会,决不允许出现铺张浪费、发放各类纪念品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追责力度,对换届期间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坚决“零容忍”,露头就打、一查到底。一旦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委、纪委特别是“一把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确保整个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善始善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