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落实落细“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各项防控措施,巩固拓展我市疫情防控成效。12月27日,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做好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发出通知:
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组织大型会议活动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属地防控办批准,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鼓励全市干部职工带头在晋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市外出行;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晋人员的排查管控,督促做好新冠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原则上不建议举办大型促销、营销集会等活动;各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手卫生、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旅游景区要采取预约和实名购票相结合的方式,不得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团队;各旅行社不得组织目的地或途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
要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品时,须核验购药者身份信息、处方、联系方式以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以查漏洞、补短板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