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二、三、四交警大队、驾考中心、机动大队、各县区政务大厅车驾管业务窗口
电动车号牌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特别提示:12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也要登记哦!实行免费注册登记。登记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