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作为受委托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对该项目涉及的泰安、泰康两社区的居民房屋进行了征收补偿,现该工作已基本结束。
按照原规划,拟启动社区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被征收房屋居民,但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历次修建造成社区土地零散、平衡用地不足等问题,城中村改造未能实施,居民回迁问题久拖未决。
后经我处报请区政府研究,采取有条件挂牌出让原晶盛瓜果市场剩余地块土地,由区政府回购住房用于安置被征收房屋居民。
现办事处已派专人配合上级职能单位理顺原项目已办理的规划、土地等手续,并加紧推进土地出让程序,力争让被征收房屋居民早日得以回迁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