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刘润民、成广海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终止。高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补选的那志茂代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