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市纪委办公厅下发通知,部署“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相关事项。 通知指出,监督检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2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及内容为:一、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是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委(纪检组)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联动协作重点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等情况;“四风”随手拍接受监督举报及办理等情况。二、对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违规公款吃喝、接待问题,违规国内、出国境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节庆活动,借慰问、走访搞优亲厚友,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赌博活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坚持教育在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要坚持警示在先,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要坚持预防在先,强化日常管理和重要节点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结合实际,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紧盯“四风”新动向,创新方式方法,对“四风”隐身和变异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全面监督“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大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剿的工作格局和新常态。 通知指出,市纪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决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决不允许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决不允许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决不允许接受请托“抹案子”,决不允许借监督检查之机谋取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