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8月23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会议,聘任了4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检风检纪监督员。 为便于检风检纪监督员开展工作,市检察院出台了《晋城市检察机关检风检纪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聘任了40名检风检纪监督员,每届任期3年,在聘期内将支持、帮助、监督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及干警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对了解到的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反映或者举报,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应邀参与涉检纠纷的处理,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改革工作和检察事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检察院还将建立检察机关与检风检纪监督员工作联系制度,完善检风检纪监督员监督意见反馈机制,为检风检纪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更多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