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9日晋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于昌明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