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扎实开展扶贫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现行标准下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脱贫产业不够稳定、脱贫基础不够牢固、乡村人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优惠、担保政策和贴息奖补机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有机对接;要加强科技支撑,强化农业产业与相关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提高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要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加强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建设,围绕“大同好粮”、“大同黄花”等产品,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夯实脱贫攻坚产业基础。
二、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持续跟踪“三保障”巩固情况,强化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群体的监测和帮扶,做好动态清零工作,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带贫、益贫机制建设,构建企农双赢共同体,形成共创共享、共荣共生的产业格局;要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发展搬迁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要积极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渠道,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三、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进文明乡村建设。要夯实自治基础,拓宽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重视法治建设,提升干部法治水平,培育村民守法意识。加强德治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完善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工程,让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要进一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实现美丽宜居。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规划衔接机制,实现规划设计一张图、一盘棋;建立健全政策扶持衔接机制,确保脱贫政策措施向乡村振兴稳定过渡;建立健全产业发展衔接机制,实现脱贫产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风险应对衔接机制,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防止因灾返贫现象发生;建立健全乡村治理衔接机制,落实加强乡村治理的政策精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组织衔接机制,构建乡村振兴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