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现将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20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责令其立即向执行法院履行义务。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向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举报以下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共同推进诚信大同建设,努力维护司法权威。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