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案侦查一起有组织犯罪案件,现已将该犯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段维宁及其他骨干成员27人执行逮捕,该犯罪组织领导者段维锋、段维亮在逃。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正告段维锋、段维亮二人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二、任何公民发现段维锋、段维亮的行踪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对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于隐瞒包庇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该犯罪组织作案时间跨度长、地域广、被侵害人员多,为全面收集证据,为被害人挽回损失,伸张正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山西省朔州市人,身份证号码012,户籍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柳港园B区22楼1单元1402号。
山西省朔州市人,身份证号码017,户籍地址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河淋禽村三区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