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开选拔、 招聘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工作人员和文物局所属文物景点管理人员公告 经市政府决定, 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 公开选拔、 招聘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工作人员 10 名, 公开招聘市文物局所属文物景点管理人员 30 名。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拔、 招聘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工作人员 1、 选拔、 招聘计划: 大同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及相关工作岗位, 男性 10 名。 2、 选拔、 招聘方式: ① 本次公开选拔、 招聘面向党政群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未就业的大学生。 其中,对党政群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行公开选拔, ...
大同市公开选拔、 招聘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工作人员和文物局所属文物景点管理人员公告 经市政府决定, 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 公开选拔、 招聘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工作人员 10 名, 公开招聘市文物局所属文物景点管理人员 30 名。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拔、 招聘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工作人员 1、 选拔、 招聘计划: 大同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及相关工作岗位, 男性 10 名。 2、 选拔、 招聘方式: ① 本次公开选拔、 招聘面向党政群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未就业的大学生。 其中,对党政群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行公开选拔, 对未就业的大学生实行公开招聘。 ② 选拔、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自愿报名,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选拔、 招聘人数的 5: 1以上, 如达不到竞争比例, 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 减少选拔、 招聘计划。 ③ 选拔、 招聘采取考试、 考核、 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所有报考者统一进行考试。 考试、 考核、 考察的具体办法,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情况,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并另行公告。 3、 待遇: 选拔、 招聘的人员全部在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及相关岗位工作。 原为公务员的, 转任到市政府办公厅, 继续执行公务员待遇; 原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未就业大学生的, 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4、 报考条件: ①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擅长、 爱好写作, 热爱文秘工作; ② 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学二本以上学历; ③ 文科类专业中以文秘为主的各相关专业; ④ 在报刊、 杂志发表过较有分量的稿件、 作品者, 在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具体负责文秘工作并执笔起草大型文字材料者, 不限专业; ⑤ 男性, 年龄 30 周岁以下(1981 年 9 月 30 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 ⑥ 户籍、 婚否不限; ⑦ 无法规、 政策规定不得招录、 招聘的情形。 二、 公开招聘文物景点管理人员 1、 招聘计划: 大同市文物局所属文物景点管理人员共 30 名。 其中: 男性 10 名, 女性 20 名。 2、 招聘方式: ① 本此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自愿报名,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 5: 1 以上, 如达不到竞争比例, 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 减少招聘计划。 ②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 考核、 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 考试、 考核的具体办法,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的情况研究确定, 并另行公告。 3、 待遇: 招聘人员安排在市文物局所属各文物景点工作, 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4、 报考条件: ① 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② 年龄 28 周岁以下(1983 年 9 月 30 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 ③ 形象好、 气质佳,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男性身高 172cm 以上, 女性身高 162cm 以上。 ④ 户籍、 婚否不限; ⑤ 无法规、 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 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 ① 上述两项选拔、 招聘的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不得由他人代报。 ② 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 地点 报名时间: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至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报名地点: 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迎宾街云冈建国宾馆对面)。 3、 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 材料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 报名者须分别提供以下证件、 材料: ① 本人身份证、 毕业证、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就业的大学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户口薄主页和本人信息页(集体户人员可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本人在报刊、 杂志发表的稿件、 作品、 执笔起草的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 张, 考务费 200 元。 四、 资格审查 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 对报考者的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相关工作经历、 发表作品、 起草材料、 身高等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选拔、 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考各个环节, 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 取消报考资格。 五、 有关事项 1、 本公告在《大同日报》、《大同晚报》、 大同市政府网站(和大同市人事局网站() 同时发布, 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时发布, 请考生注意查询。 2、 选拔、 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秉承“阳光招聘、 诚信考试” 的招考宗旨, 诚请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 大同市人事局考试录(聘) 用科 监督电话: 大同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大同市人事局监察室 大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