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及生源情况等,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不预留计划。
2、对口考试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政策规定,在达到省招考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基础上,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3、高考录取:录取专业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4、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录取:报考我院的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必须是依据我省下达的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招生计划,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省教育厅注册备案的“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后,自愿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者,均需参加由我院和所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制定的 《转段升学考核方案》 进行转段升学考核,并经教育厅进行基本信息审核通过。
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身体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高考考生和对口考生收费标准一致,都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19个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的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综合机械化采煤、安全技术与管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计、旅游英语、空中乘务、汽车营销与服务、康复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数字展示技术、物流管理、选煤技术、矿山测量。
8个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的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煤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
十七、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