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主管部门及鉴证机关备案。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离。
公开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两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就业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