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从市文物旅游局传来消息,经省旅游局评定检查组验收评定,我市壶关太行山大峡谷、沁县北方水城景区的省级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通过验收。
旅游度假区是区别于观光型旅游景区的高端旅游消费产品。为了全面提升我省旅游景区综合服务接待水平,助推观光旅游产品向体验游、度假休闲游等高端旅游产品的过渡,省旅游局于今年11月启动全省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活动。根据国家标准,省级休闲旅游度假区需要具备七个基本条件:能够提供游客主体休闲度假产品的关键吸引物,包括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两大类,国家级的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平方公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面积不小于5平方公里;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通达性;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基础设施健全,近三年内没发生污染环境等问题;服务功能完善;规划编制科学;工作体系健全,近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活动开展以来,我市积极申报创建首批省级旅游度假区,壶关太行山大峡谷、沁县北方水城景区的旅游资源得到不同程度的优化整合。11月23日~24日,省旅游局评定检查组分别对两家景区的资源条件、旅游交通、环境条件、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工作体系六大方面进行了考核。
通过实地检查和资料审核,评定检查组认为两家景区环境优美、开发规模大、建设水平高、服务设施好、游客参与性项目多、未来规划思路明确,发展潜力大,是我市旅游度假区建设的范本,符合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七条标准,并予以通过。(孟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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