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靖西12月15日讯(通讯员汤莉)作为村委会主任,本应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但靖西市一乡镇村委主任赵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冒领村民低保补助。并伙同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近日,经靖西市人民法院审理,赵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在案赃款。 靖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调查、核实、评审等初审工作,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赵某自2002年起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于2009年至2016年3月份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冒领该村村民赵某婆低保补助款9947元,黄某远低保补助款1702元,以其妻子农某名义申领低保补助款16928元;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的过程中,伙同村干罗某等人以村干的名义骗取了危房改造补助款37480元。 赵某身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低保金28577元,伙同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37480元,数额总共为66057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赵某贪污的财物属扶贫款,酌情从重处罚。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且已退出所得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