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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林公安侦破特大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

时间:2018-06-07 17:18:10  来源:光明网  作者:廖慧

  “生命之殇”

  ——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侦破“‘1·08’系列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纪实

  在苍茫浩瀚的内蒙古大兴安岭西南山麓,有一处蕴藏着林海、温泉、天池、冰雪等美景的神奇胜地,它,就是闻名遐迩的阿尔山林区。大自然馈赠的特殊地理环境,让阿尔山林区同时拥有着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5A级景区这两块金字招牌,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交通便利,机场、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每年吸引着大量的游客前来度假观光。多年来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使阿尔山林区长期保持着70%以上的森林覆盖率,成为众多野生动物栖息的乐园,处处洋溢着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欢乐景象。

  然而,就在人们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林区的进程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铤而走险,以享受林区“野味”为噱头,秘密从事着野生动物运输、买卖的罪恶勾当。虽屡受打击,但是在暴力的驱使下,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总能死灰复燃,并逐渐形成了地下交易的黑色链条,如果任由这些不法分子将“野味”摆上餐桌,让野生动物面临“生命之殇”,那我们人类的未来将何去何从。

  作为守护这片热土的全国优秀公安局,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高举保护利剑,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发起雷霆攻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犯罪分子进行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斗争。2017年初,阿尔山森林公安局根据一起野生动物案件线索,顺线追击、精心组织、集团作战,历时数月成功摧毁了一个涉及十余个省区市、长期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庞大犯罪网络。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点惊现“飞龙”

  在林区,每到元旦、春节期间,总有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为了所谓的“野味”,不择手段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资源。针对这一犯罪规律特征,2017年元旦刚过,阿尔山森林公安局便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很快在辖区全面铺开。1月8日上午,阿尔山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养殖户王某某、费某某(夫妻关系)家中冰柜内存有多只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飞龙”(花尾榛鸡)。由于“飞龙”一般不具备驯养繁殖条件,业主王某某又对民警的询问含糊其辞,无法说明“飞龙”来源,民警判断,王某某很有可能存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派出所民警立即向阿尔山森林公安局进行了案情汇报。接报后,阿尔山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森保、治安、刑侦力量前往现场依法进行搜查。面对突如其来的大批民警,养殖点业主费某某神色紧张,目光呆滞的一直盯着卧室。侦查民警根据经验判断,卧室内很有可能藏有重要犯罪证据,于是在控制好外围进行搜查的同时,进入卧室进行仔细搜查。当民警打开屋内地窖时,让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地窖内的一个角落竟然摆放着一支56式制式冲锋枪,另外还查获各种子弹600余发。制式枪支的发现,验证了民警对犯罪嫌疑人不安情绪的判断,也预示着这起野生动物案件必然不同寻常。

  外围的搜查果然有着意想不到的收获,经过连续两天的紧张工作,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家院内雪堆中,民警刨出了包裹严密的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熊掌4只,在仓房、水缸、冰柜等处共查获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花尾榛鸡、黑琴鸡、雪兔共105只;三有野生动物石鸡46只、雉鸡8只,动物肉坨123公斤,同时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用来交易野生动物的手机、账本等重要证据。

  查上线,“曹氏父子”归案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该养殖点业主、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了其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为掩护,非法从事野生动物买卖的犯罪事实。通过王某某交代及其手机电话录音、微信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证据,确定了为王某某提供货源的主要上线为乌兰浩特市居民“曹氏父子”。作为下线,她尚能存有如此庞大数量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那么她上线存有野生动物的数量、种类可想而知。

  时间紧迫,为了在“曹氏父子”知道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之前完成对二人的抓捕,阿尔山森林公安局迅速调集精干警力,将主要侦查方向转向乌兰浩特市的“曹氏父子”。为了不打草惊蛇,做到人赃俱获,侦查员首先对“曹氏父子”住所进行秘密监控,并分出多组民警对二人的行踪进行24小时跟踪,确定其行动规律,摸清野生动物藏匿场所。侦查中民警发现,“曹氏父子”行动非常警觉,对接近的人非常敏感,大多时间是和其所雇佣的几名工人来往于分散在市郊的几处冷库,进出一些用纸箱和丝带包装的神秘货物。侦查员确认,这几处冷库,就应该是非法存放野生动物地点,神秘货物多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过多日跟踪、蹲守、走访,侦查员终于摸清了二人行动轨迹及五处存放野生动物地点。

  1月15日早7时,随着指挥部一声令下,抓捕组民警迅速收网,如神兵天降一样出现在“曹氏父子”面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应声落网。在讯问期间,冷静下来的“曹氏父子”因为存在侥幸心理,开始避重就轻,拒不交代违法犯罪事实。面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民警迅速调整审讯方案,将侦查期间拍摄的存放野生动物冷库和“曹氏父子”进出取货的视频拿给了二人,“曹氏父子”看到侦查员是有备而来,无奈放弃了抵抗,很快便交代了犯罪事实。

  同时,20多名民警冒着零下20几度的低温,对涉嫌存放野生动物的五处地点进行了搜查。经过连续7天的清查,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之全、数量之多,让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都感到十分震惊。其中包括国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动物梅花鹿1只;二级野生动物猞猁、麂、花尾榛鸡、黑琴鸡、鸳鸯、白额雁、大鵟合计776只;狼、野猪、狍子、猪獾、草兔、绿头鸭、雉鸡、石鸡、沙鸡、苍鹭、灰雁、麻雀等三有野生动物56000余只,另外扣押野生动物肉类368公斤。与“曹氏父子”相比,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处查获的野生动物简直是“冰山一角”。

  特大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网络浮出水面

  在搜查、清点工作进行的同时,对“曹氏父子”库房监控、手机、微信及银行交易记录的分析、核实工作也在紧张进行,通过对数千条信息的排查、梳理,办案民警掌握了其大量上线、下线信息,一个涉及十余个省市区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网络浮出水面。上述涉案地犯罪嫌疑人相互依存,“互通有无”,上线、下线不断转换,形成一条巨大的地下黑色产业链,频繁的交易促使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高发,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断恶化。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在全面建设和谐美丽中国进程中,竟然存在如此规模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深深刺痛着保护者的神经。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统一协调指挥,打破警种界限,抽调十余个公安局警力支援阿尔山,在阿尔山森林公安局设立战时指挥部,举全警之力侦破此案,务求穷尽。

  多点出击,捷报频传,取得丰硕战果

  鉴于案件特别重大复杂及春节期间为购买、食用野生动物高峰期,为防止野生动物物证灭失,最大限度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案组取消春节假期,抽调40名精干警力,成立8个工作组,分赴黑龙江、辽宁、吉林、山西、陕西、河南、内蒙古通辽等涉案地对相关线索进行侦查,一场大规模的歼灭战随即展开。各组民警总结乌兰浩特工作的成功经验,采取传统侦查方法和先进科技手段相结合的侦查方式,加强与当地警方沟通协调,重点加大野生动物存放场所的摸排查控力度,收到了较好的侦查效果。

  根据侦破“曹氏父子”案件获得的线索,专案组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作为工作重点,派出精干警力,克服省会城市人员、车辆流动巨大的实际困难,通过对主要犯罪嫌疑人跟踪、蹲守等传统侦查工作,结合科技情报分析研判,确定了哈尔滨居民从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连日工作,专案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丛某某,在其冷库中查获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猞猁、白额雁、长耳林鸮、白鹇300余只;三有野生动物猪獾、灰雁、麻雀、石鸡、班翅山鹑、水鸡共计数万只;

  黑龙江同江地区,位于中俄边境、三江之源,有广袤的湿地资源,是著名的候鸟迁徙地,成群的候鸟到此栖息。当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候鸟迁徙季节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非法猎捕、销售,并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同样根据侦破“曹氏父子”野生动物案件时仅仅发现的一个姓名为线索,侦查员通过人口信息核实,在同江市经过多日缜密侦查,最终找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踪迹,并将其成功抓获,在其租用的冷库中依法扣押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鸳鸯、白额雁、小天鹅、苍鹰等400余只及部分三有动物。

  辽宁省朝阳市犯罪嫌疑人昝某某落网后,在其租用的一处冷库内,侦查民警查获国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动物丹顶鹤1只,白鹳1只,金雕9只;二级野生动物鹰类、白天鹅、秃鹫、花尾榛鸡500余只;三有野生动物豹猫、狍子、草兔、野猪、豆雁、雉鸡、绿头鸭、石鸡12000余只。30多平米的冷库,存放的野生动物竟然摆满了库外的数个篮球场大小的场地,如此之多曾经鲜活的生命变成了人类贪婪的牺牲品,让在场的民警和群众无比的痛心,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分子的呼声高涨。

  在吉林省白山市对犯罪嫌疑人燕某某进行秘密侦查过程中,如何找到其存放野生动物的冷库成为了关键。专案民警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逐条街道、逐个社区开展调查走访,最终经过多日努力,成功找到其租用的冷库,在其中发现并扣押花尾榛鸡43只,绿头鸭120只,狍子21只。

  在各涉案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各工作组捷报频传,战果持续扩大。4月5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侦处原处长张立保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局长蒋国平来到阿尔山,专程听取阿尔山森林公安局关于“1.08”野生动物案件的工作汇报,并就证据收集、现场勘查、鉴定、法律法规运用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并表示将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全力支持。

  案发以来,“1·08”专案组累计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车辆1000台次,行程二十余万公里,共立案25起,其中特大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2只,二级野生动物两千余只,三有野生动物数十种、数万只,标本、皮毛制品近千件。

  筑牢法律意识,确保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证据问题成为专案民警遇到的最大瓶颈问题。首先是一些犯罪嫌疑人经营野生动物多年,受到当地公安机关打击多次,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被抓后避重就轻;其次是有些涉案实物完全或者部分灭失,只能通过现场勘查对提取的微量痕迹物证进行鉴定,或通过销售链条中的某一环节上发现并扣押实物的鉴定予以认定;第三是大部分案件中非法买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由于犯罪嫌疑人不能说清其来源或按其交代不能落地查实,给案件起诉造成很大困难。

  为此,专案组民警在对每处野生动物存放场所搜查时,都进行全程录像,对每个包装物、每种野生动物均进行技术照相,固定证据,并及时由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指认。专案组专门聘请哈尔滨野生动物鉴定专家对涉案动物进行鉴定,鉴定专家放弃春节假期,相继赶到阿尔山、乌兰浩特、朝阳、同江、哈尔滨等现场进行鉴定,面对大量的野生动物,冒着严寒,分门别类开展鉴定工作,为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了科学鉴定依据,成为定案关键。专案民警还充分利用DNA技术,对野生动物进行鉴定,确保证据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

  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获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曹某某(父)获刑13年半,并处罚金五万元;从某某获刑10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黄某某获刑12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燕某某获刑9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12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的结果,必将有力的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作者:梁鹏华 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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